我11月10日中午11点50分左右跟父亲在工业园区东振路68号天骄美地小区门口走人行横道线由北向南穿马路,有一辆由东往西的白色小轿车冲过来,车主没有减速让我们,而是冲过来幸好我跟父亲走的快 否则差点就被他撞了,他车速6,70码不是有规定机动车辆在人行横道遇有行人需要过马路应该主动停车让行吗?为什么会这样?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在一些路口安装一些监控 对不主动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辆进行抓拍。还有希望在我们小区门口安装减速驳否则太危险了,之前我们小区门口人行横道附近有安装减速驳 以及用漆在道路上写车让人的字,现在怎么没有了? 我们行人对礼让我们的车主表示感谢,我们也会在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快速通过路口。之前苏州搞这个活动的时候大家都很遵守现在不搞了就又这样子。应该长期抓 而不是一阵子! 首先耽误之极希望你们抓紧在我们小区门口的人行横道线附近安装减速驳,让我们过马路有个保障。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礼让行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的内容,是需要驾驶员自觉遵守的,交警部门没有办法做到在每条人行横道前对驾驶员是否礼让行人进行监督。东振路68号是东振路上的一个小区出入口,在现今主干道各类交通违法抓拍系统都无法完全覆盖的情况下,在该路口无法做到安装礼让行人的抓拍装置。减速驳的安装,按照国标也是不允许安装在正常行驶方向上的。对于在地面上漆画车让人的文字在国标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漆画。在日常通行中,行人过马路还是需要自己留意观察,以便安全通过路口的。
现在只有人民路干将路狮山路和临顿路等这几条主要的道路上才会有机动车辆主动停车让行人过马路,别的路段都没有机动车辆愿意停车让行人过马路。
六七十码冲过人行横道,他想让也没那么容易刹住的。别以为法律规定车让人就能肆无忌惮的乱过马路,最重要的还是在安全前提下通过马路,车让人也只是为了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确实,命是自己的,不管在哪里都得自己确认安全后才好通过。万一遇到一辆刹不住的车后悔的还是自己。
红灯停绿灯行,注意安全
机动车是该在斑马线处礼让行人,但不可能让所有的驾驶人都能自觉做到。命是自己的,作为行人,该怎么过马路不用我教。我开车时肯定做到在斑马线处礼让你行人,但我步行过马路时,绝不指望机动车会让我!有车子礼让我了,我定会边快速过马路,边打手势致谢。
这原本是一种互动的行为,首要是确保参与者的安全
2017-11-10 13: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