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公示(拆除现场报亭亭身未见所说的告知书)请有关部门出示张贴公告的照片或视频,6.6就强行拆除,符合有关法律程序吗?2.所谓的租给别人未经核实;3.报亭放室外肯定会陈旧,顶棚这两年已花钱请人加固(照片可见)不存在所谓的掀起,非常不稳固,未通水电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真如所说的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也应该有相关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4.这两年根本未出租,何来所谓的‘’当时租户‘’,且这个租户有这么大的权利说‘’不要了‘’来决定不属于他的物品的命运,视国家的物权法于何处。我们百姓需要的是阳光执法,透明执法,符合法律程序的执法?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根据你反应的问题,在6月5号下午已经发放告知书的,上一次回复里已经答复,欢迎您来黄埭镇综合执法局查看发放告知书视频。对该报刊亭的情况进行了摸排,一直找不到当事人,年前当事人在报刊亭里就不经营报刊了,已经失去了报刊亭的经营本性,并且不对其进行管理,报刊亭里面和外面东西乱堆乱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相城区黄埭镇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太粗暴,一刀切、、
请把视频公布在网上!!!前几天,我们去找了,让我们去找村里。
那张许可证只能证明楼主你办过证,可是早过期了,已经失效了呀。
我想证明这是私人的财产,曾经也是合法合规的,现在没有通知,没有程序,直接报废了,如果换成是你的,你会怎么维权???
使用性质未变,里面放的是“期刊.报纸”,别无它物?镇有关部门不会一个通知也不发就直接动手拆除一个“无主书报亭”吧?真这么做,就有问题了。事实真相不会有多个,我就搬个小板凳坐下来等着看结果了。
截止发稿时,我们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有的也只是在网上新闻看到我家的被拆除了。
截止发稿时,我们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有的也是有关部门所说的6.5下午在报亭上贴了公告,6.6就被拆除了,以及在网上新闻上看到的被拆除消息。
2018-6-20 12: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