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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拆车库窗

2024-10-15 22:05:3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家住夏园社区,回家到车库停车,发现车库内碎玻璃满地,原来的车库铁窗已被换成塑钢移窗。这段时间小区进行331专项整治,但本人的车库在楼道内部,只用于停放电动车,不属于整治范围内。在换窗前未得到告知,就强行换窗。之前的铁窗有横杆可以防盗,现在的移窗窗口大,成年人出入不成问题,不开车库内无法换气,开了起不到任何防盗作用,车库内的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本小区属于拆迁小区,有些车库还被用于外来人口出租居住,人员复杂且流动性大,情况堪忧。政府对于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的政策正确且及时,但有些内容落实到实际操作中却被曲解,一棒子打死,粗暴不合法,只求速度,不理会实际情况不听民情,实际却是对政府形象大大不利。恳请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处置,让老百姓真正感受政策的好,正常的实。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娄葑街道,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市“331”及区“4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街道开展全面彻底的集中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车库窗户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是当前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重点督办的工作,目前整治工作正稳步推进,拆除后由社区统一免费安装精钢纱纱窗,望网友理解。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行为应已侵害合法权益,部门为何没有任何回复
应该有通知发出或者电子显示屏上通知过。
政府做事也得遵循国家法律,不是地方政府的一纸文件就能超越国家法律的。私有财产哪是你说拆就能拆的,就算确实按照法律要拆窗户,那也得按照法律规定走程序。城管拆违必须通知到人,被执行人有行政复议的权利,中间还给时间好像15天可以申请复议的。
就算是331整治,那也有整治范围,不属于三合一场所的也要搞?就算要搞也要事先通知房东啊。不按照政策,主观扩大化范围。

2018-6-6 09: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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