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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福万家物业公司物业费核算不对

2024-10-14 2:27:2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福万家物业负责的东方丽池小区物业费未将小区的广告费和停车费收入未平摊给业主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如下:东方丽池为商业、住宅小区,位于长江中路庆丰西路路口,开发商为昆山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于2008年,小区建设面积82554平米,共7幢高层,1066户和沿路面商业房。现由苏州福万家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管理。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与小区物业负责人以及小区业委会主任取得联系,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公共收益问题已经和业委会签订合同,同时居民也可查询《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该收费管理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利用业主公用部分、公用设施从事经营的,所得收益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没有决定或者约定的,70%纳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其余部分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市民对小区公共收益问题有疑问,可以直接向小区业委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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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7 19: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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