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回复:网友你好,网友反映家中房子被拆掉的情况,经核查为郭巷街道独墅湖社区在开展“331”整治行动中对汤堡村201号存在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在拆除之前独墅湖社区已发放告知书及整改书让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由于该户迟迟不整改,所以独墅湖社区才对其进行拆除整治。将违法建筑拆除也是经过独墅湖社区开会商讨参会人员一致通过的,且这一决定也有向该户告知并发放告知书。是否立案正在审核过程中,有结果会依法及时与当事人联系。
苏州市纪委、监察委:对你及时的回复,我表示感谢,对回复的内容,我不能认同,对你不经过调查就胡乱回复,我表示愤慨。
1.“331”整治行动,郭巷街道是有告知书贴在我家墙上,我也是按照告知书进行了整改,把租户全部劝离,房子已经是空关了,所以,独墅湖社区非法强拆的时候,已经是空房子了,我报警的时候,也没有提出内部家具的损失,所谓的“迟迟不整改”是信口雌黄,试想一下,如果房子里还有租户,非法强拆能够成功吗?独墅湖社区不怕出人命吗?
2.还要麻烦这位同志指出一下苏州市“331”整治行动哪一条规定写明整治行动就是要拆房子的?哪一个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赋予独墅湖社区非法强拆的许可?无限制的扩大政府的权力也是违法,非法强拆我十几年前造的房子,有没有出具行政机关作出的“违章建筑认定书”?有没有行政机关作出的催告决定?有没有告知我申诉的权力?有没有告知我法律救济的途径?独墅湖社区作为强拆主体是不是适格?在我提起行政复议期间,就进行非法强拆,是不是在践踏法律?有很多的问题没有了解清楚就回复我,说轻一点是太草率,说重一点是失职。
3.开始回复我是因为“331”整治行动才强拆我的房子,而独墅湖社区告知书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写明了是因为妨碍了拆迁进度,占用了集体土地才被强拆的,到底哪一个决定是拆我房子的决定?不能前后自相矛盾?你说对不对?这样也能把我家房子拆除,我也是佩服!
4.存在着这么多的问题,郭巷派出所接警以后,就可以果断的不处理了?直到在我坚持不懈的奔走之下,郭巷派出所才在7月4日把案件卷宗送到吴中区公安分局,我不说郭巷派出所是在包庇犯罪分子,至少也是在纵容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一起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在郭巷派出所眼里竟然连治安处罚都不够用,都不够格,郭巷派出所你到底是在保护谁?
5.我提交了几份关于立案标准、关于公安局办案程序等等的法律法规,郭巷派出所竟然无动于衷,我惊讶于郭巷派出所以往所办的案子、处理的纠纷,所依据的是什么?连控告人要求出具立案或者不立案通知书这个法定办案程序都懒得做,我不知道负有领导责任的吴中区公安分局会不会脸红?
总而言之,法定程序一定要遵守,立案或者不立案,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书,郭巷派出所不出具,吴中区公安分局有义务督促郭巷派出所出具,依法行政不是一个部门的事,身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合二为一的吴中区公安分局,请你率先垂范!!!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是否立案正在审核过程中,有结果会依法及时与当事人联系。
没办法,楼主正好撞在枪口上,等百日行动过了我不相信还会这么坚持拆违建,立帖为证!
坐等吴中区公安分局的回复。
坐等吴中区公安分局的回复
向郭巷派出所喊话:出具一张回执这么难吗?我没有权力要求你一定要立案,但是,我是控告人,你立不立案也是要书面告知我呀,这是你的法定义务,是不是里面有着不可告人的勾当?才遮遮掩掩的不出具回执,嘿嘿,也许是我多嘴说出来了,赶紧的,不要拖了一天又一天,大家都很忙的。
郭巷街道、独墅湖社区我送你们三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强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逼迁)、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懒政)。
郭巷街道和独墅湖社区,应该出来回应一下哦,敢作敢当才对,不能怂了逃避,拿出扒掉我房子时的凶狠样子来,我们在寒山闻钟上面辩个清楚明白,打虎拍蝇、肃风正纪,
6月14日书面报的案,到今天已经7月9日了,还不能确认是否立案,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吴中公安的办事效率应该是这样的吗?
我有这么多证据证明独墅湖社区是非法强制拆除我的房子,痛心的是没有一个部门认认真真的下来调查了解,都在敷衍搪塞,依法行政只是一个梦!
大家顶起来!
到现在还没有出具回执,坐等。
郭巷街道的回复从来都是不经过调查就敷衍回复,官老爷就是官老爷的作风。
感谢上面这位仗义执言,大家都顶起来,我的今天也许就是你们的明天,违法乱纪必须阻止
办案程序规定7天立案,案情重大可以延长30天,特别重大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可以延长60天,坐等吴中区公安分局答复。
说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去圆,我觉得回复的人自己都回复不下去了,煎熬呀。
到底什么时候答复?有没有底线?
“拖”“拖”“拖”,工作效率在哪里?
推诿扯皮,可耻!
请针对我的问题逐条逐条解释清楚,
2018-7-6 00: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