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套住房租与他人,但房客在未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本人房产改为群租房!本人跟她交涉,房客态度张狂,竟称群租房合法,并且说没有部门可以管群租房!于是本人拨打110求助,但派出所只是让我们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房客称自己手上有多套群租房,一个月要来几次派出所,公安部门也对她们无可奈何!请问当今法制社会,难道真的对这种钻法律空子的人无可奈何了吗?请问有政府部门可以对这种行为加以整治吗?难道真的如她口中说的可以任意钻法律空子,肆意任为?请有关部门给予本人帮助,致谢!本人电话15370012271夏,房产地址:高新区马浜花园95幢408室!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诉求人反映的情况,经查,马浜花园95-408面积93平米,居住4人,未低于人均12平米的要求。经了解,房东与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因房东想提前收回房屋,与二房东发生纠纷。枫桥派出所已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对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现枫桥派出所已告知诉求人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
这种二房东,少惹,惹不起的,我就是典型的受害者,以前在斜塘莲花社区租的,合同到期后,押金不退给我,我报警离开后,他找了个脸上堆了一堆横肉还有刀疤的人,开车跟着我,还按喇叭并言语上恐吓我,吓得我当天就离开那个地方了
本人是想提前收回房屋,因为本人事先不知该房屋为群租房!因为根据有关法律,群租房一旦发生意外,房东将承担责任!如果处理该案人员或二房东能保证该房屋里租住人员一旦发生意外与本人无关的话,本人愿意履行余下半年合同!
如果房东在《租房协议》中,未标注“居住人数”,按照苏州市的条例,93平方米住4人,是合法的。
二房东也是房东啊,暂且我们不去计较谁是几房东。我打个比方:我是个租菜刀的一房东,我把菜刀租给了二房东,二房东却拿这把租的菜刀去杀了人,那么请问我一房东是杀人犯吗?尽管菜刀的产权是我的,但使用权已经转移,菜刀的使用我一房东是没法控制的,所以杀人犯的罪名是按不到我头上的,我也就不必承担任何责任。至于你要提前收回房子,既然有合同就按合同来,当时签订租房合同时应该考虑到这一步的,双方之间最好是心平气和的协商,你作为一房东也要考虑到二房东的利益,双方换位思考一下,或许事情就会好解决一些。
租房协议里应该要规定不得转租,这样他转租了,就违反合同,就可以解除合同,提前拿回房子,而且租客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租房一定要添一条“乙方(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不得私自变更房屋结构,人均居住面积需满足苏州市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房东)有权立即解除租房合同,收回房屋,没收押金,且将房屋恢复成出租前状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017-12-31 17: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