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请相成区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请回复!

2024-10-7 16:15:2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016年消泾村开始美丽村庄建设,在消泾村南面有条上百年村路的情况下,由于很多违建没有拆除,村民汽车通行不畅,又新建了条北面的大路原来是村民的竹园,自留地以及耕地。首先申明本人并非反对合法合规修建村路。但提出以下三个问题
1、新建如此大的一条村路,相城区规划局的正式规划批文吗?
2、新建如此大的一条村路,相城区国土局的正式用地批文吗?
3、新建如此大的一条村路,相城区国土局的住建局正式的建设批文吗?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jhonshen,你好!为解决老百姓出行难、停车难问题、为提升老百姓生活环境。消泾村委按照设计规划,2016年结合美丽村庄建设,消泾村在二亩塘新建一条长约600米,宽约4米的水泥道路。在2015年冬训会上,村委党总支已经向全体党员就建设道路问题作出宣传。在2016年4月份,消泾村委会结合美丽村庄建设将设计效果图张贴在公交站台,并通过大家访的形式走访村民,宣传此事。并于5月23日在消泾村委会一楼会议室召开二亩塘一户一代表的村民代表大会,向二亩塘村民讲解村庄建设的规划,并由村民代表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表决。相城区阳澄湖镇二零一八年五月一十八日
新建了路难道不好吗?你的即得利被触犯了?
是的,肯定的,修路也要合法合规修!
为百姓造福也要按程序和法律法规来办理,不然好心办坏事!
在此申明我并非反对修路,我只是咨询修路有无合法合规的审批手续,刚才接到书记大人的电话,我怎么俨然成了全村人民的“公敌”?在此提醒如果没有任何合法合规手续,请尽快补办!
修路是全村人民得到利益的事情,我只是想让好事在法律法规框架下进行,并且使人民的利益最大化!
申请农村修建道路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1、各村如需立项,首先要核实该项目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然后于头年上半年之前,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交通局交管站申报,并附送申请立项报告,应写明工程项目的路线走向、里程及筹资情况、路基情况。乡镇初审各村报告,确定该乡镇第二年需申报项目后,将申请立项的书面报告连同村报告一起汇总报交管站,再由交管站审核后交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向上申报。报表中应注明确保或预备。 2、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在收到报告后,在市要求统一申报第二年建设项目时,根据市定计划规模、各乡镇申请报告、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及各村的村级公路建设情况等,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项目会审,签署项目到村的规划意见后上报。 3、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项目计划下达后,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根据下达项目,组织专班逐村核定各项目情况,包括路线走向、里程、路基情况、筹资情况及规划情况。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先将核定的情况汇总,然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以交通局为主的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将项目以文件形式通知交管站及乡镇。 4、项目下达后,各村开工准备工作就绪后向交管站申请,经交管站工作人员检查路基完成情况、路线情况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村携带开工报告(开工报告须经乡镇、交管站、村委会签字盖章)、施工合同复印件、公章、收据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办理监管合同和其它手续(包括资料盖章、签订合同、领材料等)后,方可开工。
不按法律法规修路的后果: 中新网西安12月25日电(阿琳娜党田野)针对媒体报道的西安一位农民自掏24万把村里的泥路修成水泥路,却被国土局称为违建要求拆除一事,引发了舆论关注。25日,西安市官方回应称,修建的道路应完善程序予以整改;营利性足球场及其附属设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拆除。 日前有媒体报道,西安农民查丁自掏腰包24万元,将村里的一条泥路用水泥硬化。不料却被西安市国土局及城管部门责令拆除。此事迅速引发舆论关注。随后,西安市国土局和西安市未央区立即对报道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中称,2015年3月,西安市未央区汉城街道西查村村民查丁未经村委会同意和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租用西查村村民承包土地9亩,擅自建设营利性足球场及其附属设施。其中,足球场占地7亩,附属设施占地2亩。均为耕地,不符合《未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据官方调查,为了方便足球场经营,查丁未经村两委会同意,2016年10月个人出资在西查村西原有便道(不足6米的土路)基础上修建一条长约223米、宽约9.5米的水泥路。道路修建过程中,村干部多次制止,但其不听劝阻,修成该路。 鉴于查丁的违法占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有关规定,西安市未央区相关部门和汉城街道办事处先后于2015年3月8日、3月17日、4月9日、5月19日,2016年11月14日、15日多次制止,并告知其自行拆除,但其不听劝阻。 西安市国土局和未央区同时给出处理意见:查丁修建道路违法,但考虑到该路客观上方便了部分村民出行,责令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完善程序,予以整改;营利性足球场及其附属设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拆除;区级相关部门、所属街道和村委会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土地违法。同时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四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城乡规划法 有没有区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没有在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不知道有没有经过区城乡规划部门的批准,以及在相关国土部门备案!

2018-5-16 08:40:03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