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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网红摊”和法规底线

2024-10-4 16:00:1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议“网红摊”和法规底线
“新民晚报”12月8日刊登《“网红摊”和法律底线》文。作者姚丽萍先生认为,做油条、馄钝、大饼的网红摊主违法经营,要被依法取缔。别再完全赞同。笔者也认为法律、法规底线必须坚守。如经营者的无健康证,如严重油烟扰民,则不得经营。然而阿大葱油饼等所谓的“网红摊”都不存在此问题,而是房产证和店面大小等问题,因此诸多网红摊用合法途径恢复营业室合法合理的,不必非议。网民们的呼吁是对的,也不必非议。
不触及法律法规底线,适度放宽,有条件有限度的降低门槛,让众多大众小吃经营,实是利民之举,且也增加了弱势者的就业,同时也丰富了城市景观和生机。一个城市,要有高楼大厦,也要有阿大葱油饼这种胡同、弄堂里的传统美食文化。这样的城市,才有温度,才有“味道”。苏州市的面文化有悠久的历史,近期“姑苏晚报”用整版报道了200元一碗秃黄油面。对此笔者无异议,苏州传统美食应该传承。然而,笔者认为,宣传工作不宜轻贫重富。媒体对好的平民食品也宜鼓励和肯定。笔者赞上海市管理者水平和尊重民意。笔者认为,诸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值得学习。苏州、南京也应借鉴。
赞上海“阿大葱油饼”等胡同、弄堂里的传统美食文化复出,赞上海重视上海味道的平民食品。优秀的美食传承,美味的平民食品也应赞扬。上海味道、苏州味道都应延承和赞扬。人民政府为人民,诸多法律、法规的制订 和实施本宗旨,在保障社会的发展,在为民利民。苏州生
2016-12-10 17: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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