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缴纳得是市区公积金,并用公积金关联还房贷,在2016年辞职后并没有工作,现在重新工作缴纳公积金了,还需要再重新关联贷款吗?还是会自动扣?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ft5016564”网友,新年好!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
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办理过“委托提取”,如果目前您缴存苏州大市范围内(除园区外)住房公积金,且未办理过委托终止手续的话,无需重新办理“委托提取”,该业务仍有效,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后,会正常提取公积金。
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7-2-6 13: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