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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相关问题

2024-9-30 4:05:3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去年在园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因在外地工作只能用商业贷款,现已与妻子都在本市上班,并正常缴纳公积金,且正常还款1年多了。想问下,现在可以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么?如果可以,需要怎么办理,如果不能,今后会有可能实现么?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aa80556498网友,您好!您在苏州园区购买住房,已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近年来,苏州公积金贷款持续保持较高的需求,公积金资金持续高位运行,因此短期内不会实行商转公政策,我们将会密切关注资金运行情况,适时开展研究。在正常偿还该套住房贷款期间,建议办理还贷委托提取业务,辅助还贷款。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姑苏、虎丘分中心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7-12-29 09: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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