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积水住宅姑苏裕沁庭西区,开发商收房时与东区一起宣传相关卖点优势,误导业主,混淆视听,签订一系列无效的霸王协议。待西区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后方现大量软硬设施与东区存在差异,比如会所使用时间权限,非机动车停放位置等。
咨询购房销售,销售却说此项协议业主可以自由选择签与不签。那是不是业主不签此项变更就可以不执行,还是业主签不签开发商都可以不经过业主同意执行?
此变更是2018年5月才公示,在此之前买房的业主权益谁来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在其发生不可逆事件之前予以监督制止并整改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联系部门进行核实处理,我们将对后续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并在本贴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姑苏裕沁庭西区有关非机动车位停放位置的变更,已通过网上和现场批前公示征求利害相关人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若存在房产开发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建议购房人依据合同,与开发公司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城区规划分局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这个在相城算高档社区了吧,也有这种纠纷?
2018-6-20 16: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