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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阳光城翡丽湾开发商的诱导欺诈销售,希望有关部门...

2024-9-29 8:06:3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对于阳光城翡丽湾开发商的诱导欺诈销售,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2017.12.22-2017.12.31阳光城翡丽湾南区房子进行了交付,同时也进行了车位的认购,合同的签署,在业主交完款项之后,开发商以回去盖章为由将合同带走,
并承诺会在盖好公司公章后将合同交还给业主。于2018年1月15日通知业主来领盖完章的合同,在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领取盖章的合同的时候,
阳光城工作人员,诱导大家重新签一份新合同,说是和上次的合同内容相同,
不让我们业主看详细的内容,直接让签字,我们业主不知其中有诈,相信了他们的说辞,先后有近非常多的业主上当受骗。
等拿到合同回家一看才知道合同被调包了,和交钱认购的时候签字的合同完全不一样,各种条款都损害了业主的权益。
这种属于欺诈行为,我们小区几百位业主群情愤怒,太欺负人了,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调查,还群众一个真相!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开发公司书面反馈意见,因2017年9月18日苏州市住建局和市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对旧版协议进行部分条款更新,业主可自行选择签署新版本或旧版本的车位协议。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谢谢吴中区住建局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开发公司书面反馈意见,因2017年9月18日苏州市住建局和市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对旧版协议进行部分条款更新,业主可自行选择签署新版本或旧版本的车位协议。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吴中区住建局
你根本没去调查比对,只听开发商的一面之词,忽悠。
那我想再咨询一下当初卖你车位的时候给你看第一份合同我签字了交钱了他说收回去等公司盖章了再返还给业主结果现在通知我重新拿一份新的合同,哪怕上面写的就像他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出入您觉得合适么?再说了上面是有出入的就凭他开发商一句话就能搪塞过去了?
他们就是在挖坑让业主跳,既然政府9月份就下发了有关加强车位管理的文件,那为什么到12月份开发商还使用的旧版本的合同让业主看,而且旧版本的条款有利于业主,这明显就是明知故犯,先拿看起来优惠的条件引诱业主购买,等业主交钱后,再露出本来的面目,这骗术并不高明,明显就是开发商没有及时贯彻落实下发的文件(目的是为了继续哄骗业主),住建局对这样的行为不加追究,置若罔闻,只听开发商的搪塞并且认可之,就是渎职和不作为,其背后是否有什么见不得人交易?

2018-1-18 14: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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