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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无视大气污染法-居民楼发放营业执照

2024-9-29 1:16:0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江苏省大气污染法规定,禁止在居民楼,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开立餐饮业。
工商部门无视江苏省大气污染法?请相关部门协助,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调查,8月份以来,开发区停止餐饮联合会审,各局按照各局职称开展工作,目前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申办条件。谢谢您的关注!
2017-9-18 20: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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