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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否有权单方面将地下室车位出租

2024-9-26 15:23:5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胥口镇文胥坊小区地下室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于物业不作为,地下室一直未能正常使用,最近发现物业居然私自安装地锁,以每月1500圆出租给业主。既然地下室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这样私下出租合法吗?物业对地下室的车位到底是具有出租权还是只具有管理权,请相关部门给准确回答,不要又是官腔打太极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胥口镇文胥坊小区目前由金开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地下人防车库开发商并未争取相关收益权。物业公司表示目前地下车位属于开放状态,业主可自由停放。因部分业主希望固定自己的车位,物业公司安装地锁并收取每月150元的费用。针对这部分收益的分配,经过物业公司和小区物管会的协商,将用于地下车库的日常使用、维护,剩下的收益将放入小区公共专项账户,用于小区的改造、更新。对于人防车库的归属问题建议向人防部门咨询。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7-7-13 13: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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