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理景山路70栋多家烧烤店、龙虾店投诉过程中避重就轻,隐瞒商家无证经营的事实,这是对投诉处理的极度不负责,对违法行为的变相保护。这是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不符合开设餐饮业的重点管理区域,而市场监管局以发放营业执照不需要通过环保为由,对于后期投诉不予以处理。这是一个不能开设餐饮业的区域,请问你们是否了解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你们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为这些违法行为遮风挡雨?市场监管局发了营业执照,它的违法行为该谁管理?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新区景山路70幢有多家餐饮,油烟扰民的情况,我分局6月13日下午五点半,由张稳德副分局长带队,带领分局两名执法干部和全体管区协管员,对景山路70幢的1家无证烧烤店和1家无证龙虾店以及2家无照经营鸭脖子店进行了查封取缔。经枫桥市场监管分局核实,其中“烧烤扎啤城”工商注册信息为“高新区枫桥可丰金烧烤店”(注册号320512600413830),属于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为苏州高新区景山路200号,该地址属于门面房,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餐饮服务(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该个体户成立于2016年5月30日,登记过程中,我局均按照《行政许可法》、《个体工商户条例》、《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核准登记。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环保要求并非《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前置许可条件。故我局对该店发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规定。我局已督促店家在经营过程中注意排烟扰民情况。【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照片顺序被打乱
2018-6-26 15: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