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国有高速上班,在苏州交社保,上班地址在昆山并在昆山购置了房屋,已经取得产证,但无法落户口,昆山不认可苏州的社保,想落到单位集体户口时,原单位集体户口因管辖区变化不让落了,单位到相城区办理集体户口又不让办,我们现在小孩要上学该乍办,因昆山有房,苏州又说是二套不能买房,为什么苏州会这样,望领导给予关注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房产和社保需在同一地区(都在昆山或都在苏州市区)才符合落户条件。你可咨询苏州市人才市场是否满足人才引进的条件,如满足,你的户口可落在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市场)。
楼主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拿出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或者法规!
不过你吧国有高速公路放在第一位,你认为自豪吗?
这个答复也太敷衍了!
2017-12-25 13: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