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发生车的事故,当时修理,修理店只给了收费清单,没有开发票
我现在走司法程序要求事故责任方支付修理费,法院说需要发票
我现在可以要求修理店补开吗
如果修理店不愿意,我是不是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税务部门投诉
因为他们当时应该开而未开。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诉求人(网友:弱势人群)反映的情况,我们相城区国家税务局回复如下:(1)诉求人反映属实,诉求人可凭修理店给的“收费清单”要求修理店补开发票;(2)如果修理店不愿意,诉求人可向我局举报中心联系反映(举报电话0512-65860080),并提供详实的情况(“收费清单”、付款依据凭证),以便我们调查核实。相城区国家税务局2018年6月11日
完全可以的,应向税务局举报,并提供修车的清单及付款凭证。
2018-6-10 14: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