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底楼业主比同幢2楼业主房价高约10到25万不等问物价局 这现象是什么原因导致?
开发商是否有权附送底楼结构空腔?是否涉及开发商非法买卖?是否开发商涉嫌欺诈销售?
前几天各部门已经到现场了解过情况,好多天过去了,物业 开发商也没有整理出任何一个公示?造成业主间邻里关系矛盾
这是难道是物业和开发商想看见的 小区吗?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1zxcvbnm”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住建局、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我市从2016年10月4日起按照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号)文件要求,做好房地产相关稳价工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科学合理确定申报价格,经价格部门严格成本核算确定备案价格后,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同一批次分批销售时,不得提高销售价格。下一批次备案价格不得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 发改委是对新建住宅的均价及一房一价进行备案,其中一房一价由开发企业自行制定,在实际销售时不得突破。
2.结构空腔属不可利用部分,开发商无权赠送。涉嫌欺诈销售的,您可提供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处理。
3.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对买卖的商品房有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关注。
2017-9-11 15: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