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病人家属,上周我家人病重住院,应医生要求预约了苏大附一院的pet-ct的检查。预约到的时间是这个周一,但是就几天功夫,病情急转直下,到周日晚上的时候病人的情况已经没有办法耐受这么长时间的检查了,于是我们于周一上午七点半左右打电话通知检查科室取消预约。但是昨天我们拿着发票去退费的时候被告知,价值2415.00元的氟18f脱氧葡萄糖不能退(全部自费),理由是药已经提前领了,要过期的。但是据我们了解所知,这个药保质期为两年,密封,遮光,干燥处常温保存就可以。预约的时候没有限定时间,说是谁先到谁先做。既然这个药不是为我一个病人特制的,也没有经过非医务人员的手,不存在保存不当引起不良反应的风险,药费为什么就不能退呢?这个价钱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数字,何况是我们这种普通工薪阶层。我不知道这个是江苏省通用的做法,还是苏大附一院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是自行制定的规矩,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合理。请相关监管部门给予明确答复,答疑解惑
苏州市卫计委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投诉已反馈医院,经了解答复如下:
1.目前,医院采用的pet-ct检查药物是18f-fdg,是指氟代脱氧葡萄糖,其完整的化学名称为2-氟-2-脱氧-d-葡萄糖,它是一种短半衰期的放射性药物,其半衰期为109.8分钟,这意味着每过109.8分钟,其放射性剂量就减半,您所提到的“药保质期为两年,密封,遮光,干燥处常温保存就可以”与实际情况有偏差,且此检查需提前预约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此如果患者不能按时注射药物,衰变后的剂量无法保证药量足够检查,导致药物失效。
2.有关提前取消预约的事宜医院已在pet-ct预约单上做了详细告知,其中明确告知:如不能按时前来,请提前24小时重新预约时间,否则药费损失由您来承担。
由于正电子放射性药物短半衰期的特性,这一做法是国内通用的做法。感谢您对医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017-9-6 22: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