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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地瞰湖花园车位问题

2024-9-20 20:01:1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绿地集团在与业主签订的地下非人防车位有偿使用权协议中约定:“车位使用权期限为该车位交付后20年,该使用期限届满后,业主可以继续使用,但车位使用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房屋及车位所对应土地的使用年限;在协议项下车位交付满20年后,业主仍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车辆停泊服务费等费用。”
请问,此约定中的“在协议项下车位交付满20年后,业主仍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车辆停泊服务费等费用”,这里所指的费用具体是指哪些费用,“等”是指哪些费用?车辆停泊服务费是否等于管理费?费用是交给物业还是开发商?还有在合同里出现“等”这个约束不清的字是否合适,而且是关于最关键的费用条款的。
请予以解答。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就您所提出的车位交付满20年后需缴纳费用问题答复如下:1、使用权车位使用满20年后仍然需要向物业缴纳车位管理费,目前收费标准为50元/月,未来收费标准物业将根据物价部门制定相关收费标准及范围条款进行收费,该收费为物业收入非开发商收入。2、车位协议中出现的“等”字眼意思为未来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新收费项目。【苏州科技城】
合同要求对于双方都是公平公正的,现在的合同明显存在分歧,明显对于开发商有利的霸王合同居然政府职能部门不出来管一管,所有的答复都是出自绿地我司!心寒~~~
还是政府部门的答复将合同中的隐晦都解释清楚了

2018-5-30 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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