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消泾村沈*根2处宅基地房子,请正面回答!之四十一贴

2024-9-19 0:07:5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友jhonshen,你好!你所反映建房事宜,消泾村委会是按相关规定办理的。如有疑问可致电消泾村委会或直接前往村委会咨询,联系电话:0512-65424655。
相城区阳澄湖镇......
重复回复到几时?按什么规定办理,是不是村干部所谓的规定可以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
农村基层政权的一面镜子,照出基层干部失职、制度失灵、法律失效的“三失”现象。希望19大以后及监察法的实施后能改善农村,振兴农村!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在原帖答复。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第十一条申请宅基地的标准和条件: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市辖区及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下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35平方米,与已婚子女合住并且总人数在6人以上(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一户只计算一次)的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上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二)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上述标准的,申请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时,宅基地面积须按上述标准核减
继续关注.看看我们的政府部门.在不在为民办事.一件小事这么难处理吗
有些村委会干部的权利太大了,不受法律约束,抬出所谓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搞非法勾当!
镇一级的部门又是半闭着眼睛,拿着纳税人的钱,在打瞌睡!
关注中!!!!!
村干部无法无天,怎么没有组织去管,农村乱象什么时候才能停止。
这回复也是了

2018-5-30 11:33:27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