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第一点关于物业合同问题的答复,已另有投诉案在处理中,就不再这里重复做回应。而关于住建局第二点的答复“物业服务企业已与业主协商解决此停车纠纷“一事并非事实!当初规建局过来现场查勘时,福娃娃物业公司孙经理刻意误导规建局,说是我的车子停放位置挡到出入口通道,我从规建局得知此谎言后找物业孙经理了解,孙经理面对我的质疑不敢再坚持其谎言,因为当初别墅区业主叫物业保安驱赶我移开车子是为了让给他停车,试问如果我停放的位置挡到出入口,那为何该别墅区业主的车子却可以停在出入口通道处呢?当时物业保安与别墅区业主的说法是那位置属于别墅区的土地,只有他们可以停车,其他区域的业主车子不能停哪里,这与规建局的认定不一致,而此说法在前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未求证相关法律与征询小区所有业主意见与同意下,竟然列入物业合同里?上次柏卢街道办还搞不清楚我在投诉这个问题,以为我只是单纯的停车纠纷,现在住建局似乎也是如此认为!所以我再度申明清楚我的投诉问题是请住建局了解相关法律以认定清楚”别墅区的道路“是不是只有别墅区业主可以停放车辆,而同小区里的其他区域业主的车子就不能停哪里?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经核实,别墅区的道路属于公共道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天生赢家小区是老小区,停车位不能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科学设置地面停放区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小区内道路正常通行秩序,为业主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2017-12-25 18: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