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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张违停单想开去

2024-9-18 1:53:2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一、自认为一直遵纪守法的本人于近期连续被贴了两张违停单,两次是同一位置,而且是多年来一直经常停车的地方(因为是我父母住宅楼的楼下)。我的“违法”代码:“10393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 。在此,我有两个问题 1、想核实一下,我到底违反了哪条规定,或者妨碍了哪个方向的车辆或者行人?(我的车号苏e9h37v,两次“违章”分别为6月2日和30日) 2、多年从未在此位置被贴过单,是因为以前所有的警察都不尽责,让我一直漏网(这似乎解释不通),还是交通法规有新变化?
二、据说,交警部门比较热衷于贴单是因为罚款有返还(返还到部门或个人),想请公安部门确认下是否有此情形?如果可能的话,向大家披露下罚款的去向和用途。
三、苏州市的交通管理整体上是做得还不错的,但仍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不到位、路权的合理维护执行不力(经常有人在红绿车处转弯甚至调头而不让直行,导致阶段性的人为拥堵)、高架道路没有快慢车道的概念(正常流量情况下,快速道慢车蚁行,严重影响车辆流速和道路畅通)等等,凡此总总,如果和上海等地相比的话,不能不让人感觉苏州离所谓的国际化城市的距离甚远。由此,不禁让人联想,为什么在以上这些方面举措不足甚至缺位,而违停却抓得不亦乐乎?我们交通管理的出发点是什么?
发此贴并不完全是要为这两张罚单讨个说法,而是希望交通管理部门能切实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全市交通秩序质的提升有通盘、战略性思考,而不是舍本求末,抓小放大,为一些不足为人道的利益!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也就是说,如路段未设置允许停车标志,也未施划停车泊位标线,即不允许随意停车。经查,苏e9h37v违法了上述规定,违法行为属实,依法进行查纠。2、交管部门的罚款收入全部上缴财政部门。3、苏州全市交警部门加强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上半年已查处重点交通违法184.2万余起,其中,查处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73万余起,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1万余起,查处无证驾驶、假牌假证套牌1.3万余起,查处酒驾醉驾毒驾5000余起,查处鸣喇叭、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拨打接听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妨碍安全行车等重点违法行为42万余起。
没贴到你就觉得应该贴到你了就长篇大论
楼主你也真敢说出来
我也认为现在路上要看见真警察非常难,辅警么,老百姓又不把他们放在眼里,那么多真警察每天去哪里了!交通堵塞的地方到处都是,为什么早晚高峰期办公室里面的真警察不出来疏导一下交通呢?老百姓都是急匆匆的早晚赶时间上下班,所谓的拿纳税人钱的部门多少九点钟上班,定定心心好了,你们认为呢?
楼上是代表公安发言吗?
欢迎你短篇评论,不过最好言之成理。
停楼下,小区内?还是沿街楼房楼下?最好上图片。另外,没贴单不等于可以停,是运气好。
谢谢楼上关注。相信公安能查到纪录的,如果你是公安或公安的朋友相信也能看到。 没贴不等于可以停,一点不错;但反过来说一样成立:被贴也不一定是不可以楟。我相信不是所有被贴的人都是心服口服的,因为所有处罚决定都是笼统的,没有具体说明到底是哪一条,如果不让人提出疑问,那为什么还要设立寒山闻钟呢? 随便请教一下楼上(论坛元老),一般在这儿发贴,官方回复最迟要等多久?
被贴单了说明肯定不能停车,这个没有例外。回复快则一两天,慢则一两个星期,你可以百度一下违章代码里那段话
再次谢谢楼上的,至少让我几乎肯定您是公安业内人士了。 我就静候正式答复吧!
感谢公安便民服务员的答复,虽然有些问题比较敏感你避而不答(而这些问题其实是更重要的深层次的问题),我也不想再继续为难你们。 然而对我第一个问题的答复,我也不能不表示失望,因为: 你的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也就是说,如路段未设置允许停车标志,也未施划停车泊位标线,即不允许随意停车。经查,苏e9h37v违法了上述规定,违法行为属实,依法进行查纠。” 也就是说交警对我的处罚依据是这两条:第三十三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那么,我的理解是道路交通法规定的划线地方是"城市道路",你的答复中用了"路段"字样,想必也是指城市道路吧?请问我"违法"的地方是道路吗?是不是有其他的司法解释把道路交通法中所指城市道路已经扩大到了更大的范围?如果没有,交警是不是擅自扩大了他的执法范围? 请继续给我明示为盼!
个人觉得:小区道路应该纳入城市道路范围,有的业主只管自己方便,不关别人死活,在小区道路非停车位处乱停车,甚至在业主的车库前停车,妨碍其他业主的正常进出,交警或城管部门应该可以贴单罚款(或授权社区罚款)
被贴单处是居民小区内部通道?楼主请上图。据我所知,交警对古城区小巷内居民停车通常也是不管的,除非你妨碍了其他人、车的通行并有人打电话报警。另想问,苏州何处有设置允许停车标志的“路段”?我只知道在城市道路上只能在施划的停车位内停车是合法的,而施划的车位多半是收费的,就没有看到哪里有设置允许停车标志的路段能让我合法免费停车!
感谢楼上两位网友参与讨论。我停的不是小区内道路。车前方是围墙,左上角是一家公司内部停车场,我的车没有挡住公司入口分毫(没有影响车辆正常出入),事实上公司也从没提出过异议。我的车后部地上白色线条为斑马线(说明我也没有妨碍行人),斑马线后为非机动车道。我的车的朝向是垂直于正后方的马路的,所以我看不出从何种意义上可以把我的停车位置看作是城市道路?何来划线不划线之说?而按照罚单上处罚理由“1039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我又不明白我影响了哪些车辆和行人?还望公安“便民”服务员解答。
说了半天,就是不肯(不敢?)上图!但从楼主的描述中,我已经看出来你的处罚是逃不掉的了。公安便民服务员给你的答复也已经够明确的了,再投诉也无法改变违停认定。以前停车不被处罚的地方,不等于说现在和将来就可停车不被处罚。自打去年三月开展苏州市交通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以来,交管部门一直在重点整治八类突出问题,而在这些问题中,“机动车乱停乱放”被列在第一位。楼主也就不要在“道路”和“城市道路”之间玩文字游戏了,对交法的理解和解释,你玩不过交管部门。

2018-7-11 15: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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