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701961)]本人于2012年8月由上海雅安公司包封阳台,价格10800,当时所签协议上写明三年保修。2015年7月玻璃爆裂一块,雅安公司以玻璃出厂有千分之三的爆裂率为由,不予免费维修,于是我自己出钱450块维修。2017年2月又爆裂1块,雅安公司以同样借口塘塞,于是我自己出钱450块维修。2017年7月,又爆裂1块玻璃,该公司依然声称是正常现象,要求我自己出钱维修。请问三年爆裂3块玻璃,这是千分之三的几率吗?厂家以所谓默认爆裂率为由拒绝承担免费维修责任,把商品残次率转嫁给消费者,这样合理合法吗?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工商部门已关注此事。请您提供联系方式及相应材料,或直接与工商部门联系,电话:68439399。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7-7-7 12: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