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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好累,寒山闻钟敷衍了事,只能再次投诉

2024-9-17 9:47:5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017年12月26日我向寒山闻钟投诉新城红树湾小区物业怠于履行服务义务,具体内容如下:2017年12月17日向我小区物业公司投诉报修水管问题,至今已9天,物业公司完全不闻不问。其间我多次拨打该公司400电话催促其上门维修,客服人员均承诺立即办理,但一直无人问津。该公司不作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且有违物业合同规定的义务。我要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行为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具体要求:一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受理,并对我进行受理告知。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不作为的行为进行行政调查,并做出适当处理。三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该公司立即上门服务。四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将此次投诉及处理情况记入该公司的信用档案并公示。五依法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两天后寒山闻钟显示投诉已解决。具体做法是:社区已联系物业公司督促其上门维修。但实际的情况是,没有任何人联系过我,我反映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寒山闻钟在未向我确认情况之前,就对外宣称投诉已解决的做法,有违寒山闻钟创建之初衷,辜负了我对寒山闻钟的信任,更是对你们自身工作的亵渎。我想在这里纠正寒山闻钟工作人员一个错误,我此次是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而物业的主管部门部门是房管局不是社区,你们将次投诉交由社区处理是错误的,也是不负责任的。事实也证明你们的做法是毫无效果的。社区对新城红树湾物业公司不作为的情况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该物业公司还是没有任何动作。社区在此次投诉中只是打个酱油飘过。我本着对寒山闻钟最基本的信任,再次投诉,并友情提示不要再派错投诉单,请吴江区房管局物业管理处依照法律规定和我的诉求对新城红树湾物业公司进行调查处理,还业主一个公道,还一个普通市民对寒山闻钟的信任。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红树湾工程人员大批被抽调到新交付项目支援,本项目只有1-2名工程师傅在岗。又因为天气转冷水电问题较多。造成工程师傅在处理相应问题时效率有所降低,造成业主等待时间较长。给市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社区联系物业处了解,红树湾工程人员大批被抽调到新交付项目支援,本项目只有1-2名工程师傅在岗。又因为天气转冷水电问题较多。造成工程师傅在处理相应问题时效率有所降低,造成业主等待时间较长。开发区物管科已督促小区物业尽快处理业主的报修,同时已将业主反映的情况上报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物业表示这周内将安排师傅上门查看。给市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好像已经过了受理期限了吧,为什么没有任何部门联系我。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第一,问题没解决,为什么此投诉显示已解决。第二,为什么从头到尾没有任何部门联系过我,我的投诉到底有没有受理过。第三,什么叫人员抽调到新项目?我缴纳物业费是让物业公司到别的小区干活的吗?
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因服务性问题,应该合法维权吧,你走法律途径呗。寒山就是被你这种人浪费资源
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我是通过寒山闻钟向其投诉,有何不妥?我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就是法律途径,你到底懂不懂法?法都不懂却妄议法律途径你又算是哪种人?更何况到目前为止吴江房管局不受理,不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投诉,就是行政不作为,我反映到寒山闻钟又有什么错?像你这种一知半解就大放厥词的人不必再跟贴了,跟也不回。
我想请问:几次投诉我都说得请清楚楚,明明白白我是通过寒山闻钟向物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即吴江区房管局投诉,再具体点是房管局物业管理处投诉。为什么寒山闻钟每一次都只联系社区?请问物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到底是哪里?吴江区的物业公司到底有没有行政主管部门?你们说社区已经上报,上报是个什么概念?既然已经“上报”吴江区房管局有没有履行其法定义务?如果吴江区房管局在接到社区的“上报”后没有任何行为是不是行政不作为?既然寒山闻钟接受社区“上报”的做法,请你们监督吴江区房管局履行其法定义务吧。
再补充一点,既然“社区已经将反映情况上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视为我已经申请行政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请吴江区房管局在法定期限履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义务,受理,处理,将投诉情况记录于被投诉公司的信用档案并公示。如果该局未履行法定职责,我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行吧我不懂。你百度来的条例化成你自己的知识,很厉害咯。继续投诉吧

2017-12-29 1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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