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婆婚前园区买一套房,用的公积金组合贷,她一个人公积金摊还,我婚前在园区的一套房也是组合贷,领了证后我名下的一套房子卖掉,两个人名字又在新区买了一套房,我还能申请公积金摊还新买的房吗?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sunbo”网友,您好!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即“委托提取”,根据公积金委托提取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如有多笔个住房贷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且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优先办理。如您与配偶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市(不含工业园区),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配偶婚前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目前仍在偿还中,您目前只能申请办理委托提取您配偶婚前的那笔公积金组合贷款,待该笔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您可申请办理委托提取新购买的房子贷款。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8-2-3 08: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