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初身份证不小心丢失,本人有事未能回家办理由家中父辈代办,由于苏北发展落后在办理证件上也不够严谨,并未延用旧号而产生新的身份证流水号,事后给在昆山办理各类手续带来困扰,2007年回老家办理了旧新证是同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后来原件在昆买房交由房产中心(因结婚证上是旧号),目前手上仅有复印件及电子档,现计划把户口(含小孩)迁到昆山,发现小孩出身证上的我的身份证是旧号,现高新区城北派出所需要我提供原件证明,这样我还得再回老家再加盖一个章,迁个户口需要往返几趟苏北,中央政府不是要让老百姓办事少跑路嘛,可否适当增加些弹性,把中央的精神指示落实了,百姓也感,如可行还得感谢昆山阳光政策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公安局答复如下:派出所户籍办理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关系到市民的身份认证与公民权利,办理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执行,依法办理。根据法律规定,户籍窗口人员在为市民办理户籍及身份证工作时,必须当场确认申办人证件原件,核实申办人身份信息。禁止以复印件为准,严禁弄虚作假。请市民按照法律规定,携带证件原件至我局城北派出所办理户籍事宜,相关详细事项可联系我局城北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电话5779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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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苏北落后来给背锅~~
我也是这情况,我就是跑了好多次才办好。
"穷的叮当响"!这就是百姓的现实生活.
用苏北落后来给背锅~~
你的证明你就是你。
2018-12-10 19: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