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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翻建

2024-9-14 18:52:2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领导你好:我在姑苏区侍其巷*6号,有一处危房,现在要翻建,房子尺寸和土地面积不一致,现场尺寸是8.12米长,土地证上是6.77,和现场不一致,房子没有违建,50年代的房子,现在规划局不让造8.12长,只能造6.77米,国土局档案显示,房管局在2007年把1.35米的地方让给了别人,造成了现在的情况,现在我是没办法造,国土局让我们去找房管局,房管局让我们去找规划局,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按现场的尺寸来。这三个地方我都去了好多次,没有一个能给我解决问题。我想你们政府部门能不能把这三个部门聚在一起,看看到底是哪个部门能解决,他们这么推来推去,我们老百姓也没办法啊,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帮我们老百姓处理啊。

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侍其巷56号原属于苏州市房产管理局房产。1988年办理了房屋使用权登记,房产登记面积75.79平方米。房产管理局2007年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时书面申明放弃侍其巷56号西侧土地面积,按南侧边长6.77米登记,登记土地面积79.78平方米。2009房产管理局按照房改政策将房屋、土地出售给柯某,房改房产面积75.79平方米,房改土地面积79.78平方米,土地价格36.33元/平方米,我局按79.78平方米为柯某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16年柯某将房产出售给袁某,同时将79.7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移划拨给袁某。2017年1月袁某将房产出售给现权利人,土地使用权转移划拨面积为79.78平方米。因此,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9.78平方米,谢谢!
2017-7-7 10: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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