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路111号时代上城一区的业主。当时购置房屋时签订了《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由无锡九龙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根据双方签订的《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按照《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 538—2002》(以下简称《省标》)执行。但事实上,物业公司在履行合同义务时,明显违反《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明显违反《省标》关于“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的原则。物业公司所为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所提供的服务质价不符、不明不白。这等问题已长期存在,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作为业主,只能吁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今天,我发第一篇,如果得不到相应重视和妥善处理,我将继续发帖,持续揭露九龙仓物业存在的问题。投诉之一:在骇人听闻的水污染事件后,物业公司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给业主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2015年春节前夕,时代上城一区发生骇人听闻的水污染事件。因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擅自打开雨水收集系统和居民饮用水系统之间的阀门,导致雨水收集系统里的污水倒灌进自来水管网系统,进而引发饮用水严重污染。对于这一事件的发生,物业公司理应深刻反思,亡羊补牢;对于这一事件对业主身心所造成的伤害,物业公司理应尽心履责,切实做好水质安全检测。但事实上,物业公司并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双方签订的《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之附件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给水设施按《省标》五级执行。《省标》五级明确,给水设施“水质每3个月化验1次,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但一直以来特别是水污染事件发生后至今,广大业主从未收到或被告知相关的履行情况及水质化验结果。此前,我曾多次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关水质化验报告,甚至在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提出这一主张,但物业公司左右言它,避而不谈。我想知道,是物业公司不愿意提供报告,还是压根没作这样的检测?如果是前者,可见物业公司对待业主是何等傲慢;如果是后者,可见物业公司根本无视业主生命安全,肆意放任对业主造成二次伤害的可能。在此,本人吁请园区管委会及下属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加强监督,督促九龙仓物业公司依法办事,依规履责。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社区居委会立即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核实。物业服务企业表示,目前,小区供水已交由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进行维护和管理,相关检测都有定期进行并公告。如有需要,您可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62620326)或清源华衍水务(69111000)具体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工委
2019-1-2 13: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