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图所示紫色地块为何征收后没有按照常熟市办公室文件落实补偿。2.难道修路是公益性质就可以侵害公民正当权利?村镇可以不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文件?
3.能否公示农民土地换保障具体文件?文件是否符合市政府文件?为何市政府文件可查,村镇文件搞得神神秘秘都查不到?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hq2005”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支塘镇核查,现答复如下:2017年村委未以征地名义对紫色地块进行征用,但这块地早几年前村委以机耕路进行征用并进行了征用费结算,目前该地块仍保留现状。至于该地块是否归还,还请被征用人至村委会协商。请您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和您及时沟通,确认您是否为同意土地安置户,您也可以联系村委,电话:52581502(主任办公室)沟通相关问题,或者前往村委会当面沟通。感谢您的关注。
“hq2005”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支塘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2017年村委未以征地名义对紫色地块进行征用,但这块地早几年前村委以机耕路进行征用并进行了征用费结算,目前该地块仍保留现状。至于该地块是否归还,还请被征用人至村委会协商。请您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和您及时沟通,确认您是否为同意土地安置户,您也可以联系村委,电话:52581502(主任办公室)沟通相关问题,或者前往村委会当面沟通。
感谢您的关注。
2018-3-7 22: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