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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路1052号机械新村1幢沿街店面倪氏龙虾店

2024-9-14 18:33:1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金门路1052号机械新村1幢沿街店面倪氏龙虾店,去年经营了春夏两季,今年3月又开始经营
每天白天不开门,下午4-5点开始营业到凌晨两三点或者三四点
1.请查他们是否有证照,如果是无证经营,请要求他们停业搬离;如果有证照,居民楼下是不允许开餐饮店的。
2.这家店油烟直接排放在小区里,居民无法开窗。由于是晚上也在经营,所以半夜睡着了都会被油烟味熏醒。请看照片,虽然装了排烟管,但是就这么放在绿化里,实际上仍然是直接排放,这个管子只是做做样子的
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辛苦你们加班1-2个小时,晚上6-7点去他们肯定在经营了,你们白天去他们一直不在,这个问题就一直不能处理了吗?
就这么一家不遵纪守法的小店,卫生安全都有隐患的小店,搞得几百户居民不得安宁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您反映(金门路1052号机械新村1幢沿街店面倪氏龙虾店)扰民的问题姑苏区环境保护局已收悉。一、基本情况店招“倪氏龙虾”,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姑苏区桑跃羊肉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508ma1q47660b,经营场所:苏州市金门路386号1幢店2,注册日期:2017年8月21日,经营范围:餐饮服务。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二、处理情况5月30日22:00,姑苏区环境监察大队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店位于商住楼一楼,楼上即为居住层,且未配备专用烟道,现场进行烧烤、龙虾制售。现场告知店主该地址不能经营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26号)中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该经营场所不能开办餐饮服务项目。5月31日,已将上述情况函告阊门片区(金阊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姑苏环餐函〔2018〕35号】。姑苏区环境保护局将与市场监管局积极沟通,建议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不予核发或撤销相关证照。同时,建议您依据相关法律向审批部门表达诉求,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姑苏区住建委

2018-5-28 18: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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