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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住宅消防不合格无法居住

2024-9-13 13:03:0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市三香路1298号(万通大厦)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5行初73号)查明,经审批的建设规模为28层,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实际建成后可能地上26层,地下1层,高度80米、建筑面积23800平方米。
2014年9月5日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发布《关于对苏州市万通大厦关停的公告》,宣布万通大厦要经改後经消防验收合格後方恢复使用。
但是目前整改後还是没有消防合格,举报多次消防置之不理,请问公安部门哪条法令规定消防不合格的房子可以住人?
1、根据消防主管部门公告:目前该房产消防不合格,整改後也不合格
我找谁处理
2、根据消防主管部门公告,该房产消防不合格,消防不合格的房子无法居住
我没有房子居住我找谁处理
[咨询投诉] [苏州市] 请问消防不合格的大楼可以住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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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支队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目前正在诉讼中。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消防部门怎不回答啊
市消防支队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依据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除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以外的新、扩、改建建设工程需依法纳入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可依法追究法定责任,责令停止施工、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具体可向公安消防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怎不回答
一审二审法院不敢判消防不作为 要发台湾媒体也可以,了不起一套房子赔上

2018-4-26 14: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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