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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宏文雅苑

2024-9-14 16:04:4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小区未入住、物业费没有按照未入住标准自动扣款,脑子里只有收钱,不做任何事情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苏价规字[2014]4号)第十六条,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优惠期超过24个月的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来信人未说明具体幢室号,我局无法进一步核实,相关问题业主可自行联系物业服务中心咨询了解。【高新区住建局】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苏价规字[2014]4号)第十六条,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优惠期超过24个月的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因来信人未说明具体幢室号,我局无法进一步核实,相关问题业主可自行联系物业服务中心咨询了解。 【高新区住建局】

2018-12-10 1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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