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11月12日13时30分左右,骑自行车自张浦镇花苑路由南向北,在到达花苑路与新吴街路段时,东西向为绿灯,我通过斑马线过的马路,交警给我开出一张逆向行驶的处罚单,自行车过斑马线有逆向之说吗,那行人过马路是不是也有逆向之说也要处罚?我当时询问了处罚人员,依据是什么,他让我自己去搜交通法,或者去他们交警大队查相关法规,另外一位办事人员直接说你可以去法院,你可以找律师,说话语气太生硬了,作为公职人员就这样和老百姓说话的。我只是想知道他们处罚的依据是什么,我过个马路要把借的市民车还掉,怎么就被处罚了?而且在我过马路时,边上也有两个执勤拦违规的电动车,我过马路时他们也并没有阻拦我,告之不允许过马路,我过到对面了,对面的人说违规了。之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我就想问一下交通法里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这样的处罚是否有法可依?学习一下交通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张浦镇答复如下: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经查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而人行横道是供行人通行的,驾驶自行车通过路口人行横道时,如果下车推行,即不存在逆向之说,如果是骑行通过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规定骑行,违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进行处罚。如市民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山市公安局或昆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市民未留下联系方式,张浦交警中队无法进行沟通解释,市民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张浦交警中队,电话:57451555。在此,张浦交警中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市民如有其他问题也可与我镇民生110处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7440888。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没逆行这一说?
最近论坛上违规了还理直气壮是人越来越多了。
如果相关人员真的这样回复当事人的话就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非机动车当然有逆行一说啦,行人是没有逆行的,如果你当然是下车行的,那处罚是有问题的,如果不是,那处罚没问题。
自行车没有逆行行驶?你偏远地区刚来城市的吧?
大哥,我没有在非机动道上逆向骑行,搞清问题了再说,我是山里来的好吧,还原始森林呢.
是在右侧通行,这个没问题。我懂
所以我是来寻问的,这个处罚是否妥当的,交通法是不是这样规定的?质疑很正常啊,很多人回复逆行了还有理了,什么偏远地区来的,首先他们对问题都没有看清,我问的是过马路的时候,是否不可以这样走,这样走是否算逆行。我问了别人有说法和你一样,如果我下车推着自行车走的,那算行人,不算违规,如果骑行,那算违规。那交通法里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交通法里没有说自行车过红绿灯必须推行,而是建议推行,但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那骑行过绿灯路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靠右行驶,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行驶的原则是道理右侧,如果你是在斑马线上穿行,那么就该在你前进方向的右侧行驶,如果在左侧,就是逆行。
看官请把问题看清了,没有在非机动道上逆向骑行,问题问的不是这个,本人生在昆山长在昆山,都几十年了,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问问交通法怎么了?为什么受处罚找个原因不行吗?
楼主明明知道是违章,还在故意找茬,应该重罚!!!
像楼主这样的人应该重罚,才能知道交通法规不是儿戏!!!!
2018-11-12 2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