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14日在园区公积金中心,申请组合贷款。但是由于开发商在公积金中心的担保金没有续期导致贷款流程无法进行。目前沟通开发商,开发商未给出明确答复何时续期。由于合同规定了尾款到账日期,拖延贷款时间会影响我的到款日期。开发商此举已经构成了阻碍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违反四部门联合发文:坚决保障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相关规定。本人已经电话致电吴江区住建局,住建局给出的答复是 此事属于公积金中心处理。
打电话给园区公积金担保公司,回答说已经邮件催促太湖绿地置业交钱,很多人都被耽搁状态。绿地香奈一直不作为!是故意不让业主进行公积金贷款吗,有意阻挠公积金贷款行为。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苏州工业园区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与苏州绿地太湖置业有限公司多次沟通并告知相关规定后,该开发商已于2018年08月17日完成保证金缴纳,开发商办理状态已正常。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8-16 09: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