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吴江区住建局:
本人作为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中粮本源项目的业主之一,代表全体2016年5月批次购房者对于以下涉嫌销售违规问题及房屋质量问题提出具体询问,请职能部门逐条回答,并予以调查查处。
2016年5月,业主们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开房须知(见图1)”,售楼处的邀约宣传(图2)及销售人员的微信(保护业主隐私暂不提供图片)和电话、口头等多渠道通知和要求缴纳了3万元。 问题一:此处缴纳的3万块的性质? 1、若此3万块按照“开房须知”条款,属于购房者交付给苏源房地产的购房定金,为何收据和发票开具时,抬头均为第三方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见图3)?此处是否涉及销售违规? 2、若此3万块属于购房者通过苏源房地产交付给第三方渠道商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渠道费,按照最新公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从这条规定来说,只要不写入购房合同、不计入购房款项的,全部属于违规行为。所有该批次购房合同均可显示,该3万块费用并未写入购房合同及计入购房款项,望职能部门给予调查查处。 据工商调查,第三方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网页设计;市场调研;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员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产销售代理;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建设设计咨询。(全部在此,没有“等等”)。 在这些经营范围中,涉及购房者的项目只有:房地产中介服务。 但是,在该批次购房者并未与该公司有过任何实质性接触及合同和承诺的情况下,该“房地产中介服务”确认并非购房者购买的服务。 所以,此处缴纳的3万块的性质属于1、2中的哪种?对于区住建局此前关于该3万块的性质的明确答复“属于购房者自愿的理财”,凭据从何而来?该第三方的经营范围并没有金融理财相关。 问题二:该批次业主交付的此3万元/户的费用,资金流向何处?在购房者与第三方好屋公司并未有任何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在中粮本源项目中,被开发企业捆绑强制性(见开房须知)流向第三方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资金以何种名义?最终流向何处? 问题三:吴江住建局和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有有监管不力、不作为或者涉嫌包庇贪污腐败的情况?
若房产企业在此处涉及违规操作,望相关职能部门引起重视,给予调查,并出示调查书面材料向业主们反馈情况。另,请职能部门督促开发企业与业主有关房屋质量问题及合同违反情况与业主们展开积极交涉并能够限期整改。对于此时,我们全体业主将持续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关于中粮本源项目,经区住建局了解,开发企业反映:1、根据该项目“开盘须知”所示,选房成功的客户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3万元,公司收取该定金后以公司名义向客户开具了发票,客户签订《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笔定金自动转为房价款的一部分。2、因客户并未在投诉中明确其“3万元”具体是哪一笔费用,如不是定金而是缴纳给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屋”)的费用,客户系自愿与好屋签署了相关协议,由客户向好屋缴纳费用,好屋收取费用后开具收据、发票。开发公司并非协议一方,也从未收取任何费用,更加没有任何搭售行为,客户所称的费用系客户与好屋之间的法律关系。该公司反映从未在房价款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客服联系电话:63929096。谢谢您的关注!
关于此事,我们全体业主将持续关注。
这事我之前就有投诉过,结果搪塞我说那三万是做的理财,真是厚颜无耻
电商费,目前很多楼盘都有
有些费用确实存在,却不见得是合法的存在,请政府公平,公正的对待这件事,因为相对于中粮企业的国字号,我们老百姓维权真的是举步维艰。
中粮本源玲珑墅问题很大,第三期开发的房子存在欺骗行为,间距、道路、花园、外墙等均是比拆迁小区还差。
一、中粮本源三期项目公共区域存在的瑕疵和问题。
1、路面机动车道设计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
经实地勘察,小区内部通车道路存在宽度不足情形,不符合《吴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14.2款第1项规定:住宅小区内,各类可通车道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双向6米,单向不小于3.5米。请贵方公布小区内部道路规划图纸、相关数据,如不符合规定请予以整改,并公布整改方案和期限。另为保障小区内部行人(老人、孩子)活动安全,建议在整改时一并设置人行道。
2、小区绿化率、公共区域绿化与专属花园区分问题。
2.1贵方在销售宣传时,该项目的绿化率能达到52%,并至今都可以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绿化率数据为52%(百度百科等网站)。请贵方解释该项目的绿化率52%是否包含专属区域(业主花园)?亦或者贵方把公共区域绿地划分/出售给各个业主?
2.2相邻花园隔断意见:目前冬青隔断起不了作用,效果差,不利于邻里和谐,已有业主发生边界纠纷,绿化隔离存在严重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请求和湖边类独栋一样冬青加铁栏杆硬隔离方式。同一小区应业主同权。
3、北入户业主采光不足问题。
根据部分业主实地勘验,北入户楼幢一楼采光严重不足。贵方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请贵方公布北入户楼幢方位角度、楼间距、前排楼幢高度等数据,及在设计过程所参照国标文件名称。
4、小区通车道路能否停车及会所车位权属问题。
4.1贵方在销售时承诺:“本小区可供每户提供两个停车位,第一个车位是每户各自附属车位,第二个车位是小区通车道可以提供一个停车位”。现经部分业主勘察,小区内部通车道过窄,内部车道无停车可能,贵方对于第二个车位如何解决?
4.2小区会所是否属于小区内部区域?是否占用小区公摊面积?是否对外营业?及其会所地面车位是否中粮本源三期业主共有?
5、物业管理用房问题。
请贵方公布中粮本源三期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及具体位置(楼幢号)。
二、中粮本源三期项目专属区域存在的瑕疵和问题。
1、南入户外墙未贴文化石问题。
南入户外墙未贴文化石(合同约定局部贴),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且没有文化石不够美观大方,请求贴砖区域与北入户一致。
2、业主专属花园问题。
2.1业主院子里的公共设施(如电缆井、污水井等)严重影响业主院子的美观及使用,且贵方在销售时并没有列明每户花园存在占用多少面积的公共设施(如电缆井、污水井等),我们请求贵方予以补偿。我们暂定的补偿方案为:每户专属花园区域超过三个以上公共设施(如电缆井、污水井等),每增加一个公共设施按2000元/㎡进行补偿。
2.2贵方向我方公布交房专属花园实际面积,并对面积差异部分提供相应的补偿方案。
3、业主专属车位瑕疵问题。
北入户停车位设计缺陷,一旦在该车位停车(中大型轿车、suv车辆),则导致北入中间户业主无法入户,更无法达到销售时贵方所说可以停两辆车的承诺(车位一辆,内部道路边一辆),请求贵方提供附近区域(离家100米)免费公共停车位。如不能按前方案实施的,则我方请求贵方予以补偿,补偿方案按每户6万元标准。
吴江区住建部您好:
我们该批业主可以联合证明:此3万块缴纳地点位于中粮本源项目售楼处,缴纳前均是销售以"3万抵10万"的名义要求业主缴纳。详见该帖附件中的"宣传邀约",但是在交款后,却收到由中粮本源项目销售人员亲自交给我们的抬头为"好屋"的收据和相关发票。
我们从未与"好屋"接触过,若不是在中粮本源的售楼处,经销售人员的强制要求,怎会莫名其妙地缴纳此3万块,又怎会被你们颠倒黑白地以各种名义给我们冠上帽子?一会儿说我们交的是理财款,一下又说我们自己签的合同。泱泱国企,良心何在?公然欺骗消费者,目的何在?
因为涉及业主较多,涉及总金额较大,开发商涉嫌经济诈骗,我方人证物证俱全,在各部门推诿之下,业主们现考虑交给经济侦查部门,并会逐级上报和信访上访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中粮本源项目还要就此狡辩,有何意义?
如有需要,我们该批业主可以全部带着当初的收据、发票以及部分业主的微信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前来住建部与负责该项目的领导面谈,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趁此两会期间,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希望领导们不要存在包庇纵容的态度,切实地解决老百姓的刚需问题。
中粮本源项目欺诈多多
2018-3-4 12: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