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前每个自然村都有一个生产队长,职责是管理各自然村的粮食生产,土地承包后因取消了集体生产,队长也就消失了,可现在发现我们村的邻居腰板挺了、说话比原来大了,打听后才知竟然又干上了生产队长,出于好奇心观察了这位村领导的工作发现,他白天不是在麻将室玩着,就是在院子里晒着太阳,真没见过他去哪上班,这三年唯一做的事就是来发了一次选民证。所以想请教一下当地木渎镇几个问题:1、队长是的身份是由谁给的,是村长任命的还是村民推选,坐上队长这个职位的条件是什么。2、作为队长他们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地点和作息时间。3、看他们无所事事一年村里要支付他们多少费用4、队长的职责是什么,村里是否对其考核,如其不尽责又怎样追责。5、队长的工资收入应由村里支出,镇里是否考虑设置这个职位的经济效益,如一个队长管理1000位村民,每年工资为50000,则到每个村民头上就是50,每个家庭4位成员,那么取消这个岗位也就可以给每个家庭增发200元现金,这笔帐有没有问过当地村民更愿选择哪项。6、如在必要存在队长这个职位,那能否对他们的岗位职责和联系电话在各自然村进行公示,以便村民知道这个岗位的存在当需要时可进行联系,同时有利于村民监督。7、如在必要存在队长这个职位,请对具有队长这个身份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道德素养和服务意识。8、新农村不只需要硬件设施(环境)更需要软件(人员)跟上,那种既没文化素养又没服务意识的人员恐怕不能胜任新农村下作为管理人员这个岗位。个人愚见还请镇领导认真对待。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请提供村庄名称,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由于您未提供具体村庄信息,因此我们无法针对回答,请谅解。
吴中区木渎镇
2016-12-13 16: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