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了文明城市,常熟可算是执行了史上最严的交规了。好的我就不说了,大家都看在眼里。
我说说问题所在,关于电瓶车带人问题,这个确实有法律规定只能带19岁一下的人。
之所以这样规定肯定是为了安全起见。
那么当一条法规落实的时候,他是否代表了民意,这是个问题。
因为电瓶车带一个人出行(2人一辆车)这个现象是普遍存在的,首先这种出行方式被定为不安全,这个是否有大数据分析?其次带19岁以下的就安全了?不少带小孩子的电瓶车反而不安全。再次,不是每个家庭都有汽车的。
最近常熟查的这么严,而且把人拦下之后,问其还有一个人出行怎么办,交警给予的答复是,这个不关我的事,市政府规定不能带人的,你去问市政府。听到真心寒!低碳出行怎么就这么难!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strrysky”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为了自身的出行安全、全家的幸福,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感谢您的关注。
2017-6-16 09: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