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客厅起居室合理隔断利用是业主权利,不应不讲道理一刀切蛮横管理

2024-8-28 16:52:5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为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由此看见,客厅可以作为出租单位向外出租供人居住,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客厅打隔断出租就不违法了呢?实际情况并不是,将客厅打隔断还应符合相关的建设标准,因为《管理办法》中还规定,违建房屋不得出租。在建设隔断时使用实心砖或者不符合消防标准对房屋造成安全隐患的就属于违建,那就意味着将其出租是违法的。还有将客厅隔成2间甚至更多间出租也是违法的,而一般采用石膏墙的将客厅隔成一间是被允许出租的。另外各城市还规定了出租房每人租住的小面积,比如杭州规定,每人不得低于4平米,也就是说,如果客厅小于4平米,打隔断出租也是违法的。其实对于客厅打隔断出租违法不违法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因为客厅打隔断出租本身只要不危及房屋安全和影响他人,可以在合理的基础上对住宅进行合理分配,那么客厅打隔断出租本身就不存在违法。这是法律赋予房主的权利,同时也提醒打算在客厅打隔断出租的房主只有合法合情办事才会不触碰法律界限。以上是网上看到的关于客厅隔断比较合理的论述,出于安全考虑,客厅隔成多个小间分租是不合理的,但是现在我们60平方的小户型只有一个卧室一个大客厅,实际居住不需要大客厅,用石膏板把客厅还造成房间用于一家人居住,不存在合租情况,属于更合理利用空间的情况,不存在危机房屋和他人的情况,是所有权人应有的权利,现在为何打着三合一整治的旗号损害公民应有权利??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情况收悉,针对这个问题,相关回复如下:出租房整治标准,出租房屋原有结构不得擅自改变、装修分隔,出租人应该按照幢、层、套、间为单位出租房屋,按照原始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如有异议,向区“331”专办进一步咨询相关政策。此复。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吴中区越溪街道
331矫枉过正。
题主是康佳这一块的吧!
北京上海杭州等对于客厅能否单独出租都是采用了n+1的方法,即2室1厅,可变为3室,3室1厅可做为4室,其中的厅,可以做为1间房间可以单独出租,当然厅做为单独1间出租是有要求的:满足消防安全要求,达到10平方以上,通风采光良好,砖砌实墙,一套房只能隔1间。
自己住,整套租售的,大客厅格下正常不过,群租房现在多的是,拆的都是冰山一角
n十1不是可以的吗
吴中区越溪街道
相关部门的人呢,怎么不回复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情况收悉,针对这个问题,相关回复如下:出租房整治标准,出租房屋原有结构不得擅自改变、装修分隔,出租人应该按照幢、层、套、间为单位出租房屋,按照原始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如有异议,向区“331”专办进一步咨询相关政策。此复。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吴中区越溪街道

2018-7-31 15:27:11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