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外地户口,结婚前在苏州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名字只有我一个人当时没有公积金贷款全款购买的。现在结婚后打算再买一套房子,之前听说外地户口名下有一套房产的就不能再购买了。<br>
1如果还想再买一套能不能以我老婆的名义再购买呢?<br>
2假如可以到时房产证上可以添加我的名字吗?<br>
3我和我老婆都有住房公积金,假如以我老婆的名义去购买我个人的公积金可以提出来吗?<br>
4如果公积金贷款买房我的公积金可以和我老婆共同偿还吗?<br>
5公积金缴纳年限长短跟贷款多少有关系吗?我比我老婆缴纳的时间长很多。<br>
暂时就这些吧,本人房子上小白希望有知道的朋友不吝可以解答下,想到不懂的地方会跟帖继续咨询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敬请期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苏州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 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 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户口不是苏州籍,且已经购买了一套住房,是限购对象。你夫人户籍没有说明,关于购房资格问题,你也可以电话咨询我们:65216435。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422099655”网友,您好!您好!一、您配偶购买住房,您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购买二手房的: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
(二)、购买新建住房:1、在首付过后,凭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提取;
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
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
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上购房过程中的三种情况可任选一种。提取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购房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昆山公积金除外)。
二、如果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您与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均可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存年限无关。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短或最长期限、月应还贷额等因人而异,您可以登录我中心网站“网上个人业务”系统进行初步测算 https://gr.szgjj.gov.cn/retail/。(贷款额度以柜面审批为准。)
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7-4-24 10: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