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4年6月份买了一间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新苏吴地:人民路与城北东路交叉口(万达广场南450米处)的办公室,合同上的交房期限是2016年12月30日。可是直到现在都未交付,也没认出来表态到底什么时候交房,就 一直拖在那里,电话也没人接,已经等了快2年了,我们不可能这样无限期的等。希望有关部门帮我们查询到底怎么回事,给老百姓一个说法。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按照我市市区现行规定,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房屋面积、约定样板房所展示的平面空间布局和装饰标准是否视为出卖方的具体承诺,并可通过订立合同附件(装饰、设备标准)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房屋装饰、设备标准、交房时间、前期物业合同的签订、费税的缴纳、不动产登记办理或其它事项及相应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范畴,你新购的商品房,不能按时交付等问题属于民事纠纷,依法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因此,我们建议发帖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应条款明确约定的处理方式解决其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据了解相关建设主体股东变更,可能影响工期。购房的业主可以直接到售楼处咨询具体交付时间。
没有售楼处,我们上哪儿问??当初售楼小姐是外聘的,已经走了。我们怎么弄??
2018-8-7 18: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