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劳动工作,很多都是电子化,信息化了
比如打卡用钉钉,或者指纹打卡,或扫脸打卡,那么反正劳动法规定考勤是由单位举证的,但是在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者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如此,就是说劳动者无法通过打卡这个东西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2比如办公沟通都是通过邮件沟通,邮件证明为公司提供的劳动,需要达到什么构件才能证明
3比如qq,微信的沟通,同样需要达到什么构件才能证明
4比如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用私人账号)支付工资,现金支付工资
这些电子证据能不能独立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证据相互印证系证据的证明规则之一,即任何单独的证据都无法自证其为真,只有与其他证据相互结合,方能证明案情事实。电子证据亦如是。您提及的电子邮件、qq信息、微信记录、支付宝信息等电子证据,应相互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待证事实,同时应符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电子签名法对于电子证据的形式要求,即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内容保持完整、未被修改。至于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参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部发[2005]12号)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上述(一)、(三)、(四)项的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比如工作服,什么工作证,什么劳动合同,什么人证,只有电子证据
2019-1-11 09: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