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公积金出问题。我要使用公积金买房但是卖房销售叫我签合同的时候说,合同上有公积金贷款代账时间限制也就十来天时间吧,说过了这个时间就是违约要承担责任。说商业贷款的话放款快,要我做商业贷款。我就想说公积金放款都要几个月的,那合同为什么会就短短的十几天就要贷款到账不然就算违约。这不是逼我不要使用公积金吗。这个合同我要是签了再去办理公积金,然后公积金贷款几个月后到账我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个合理吗。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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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让苏州更美好”网友,您好!由于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我中心不了解具体情况,无法为您详细解答。1、目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普通住房房源为开发商已办妥销售和贷款相关手续、且主体结构封顶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2、购买新建住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3个月放款。其中,贷款审批通过日至购房合同载明的交房日不足3个月的,在交房日前放款。3、前期,我中心已通知各开发商关于放款相关情况并从中协调,各开发商已采纳并接受。故您办妥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后,工作人员会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由您转交开发商。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开发商变着法不让你用公积金贷款
2017-12-15 08: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