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人投诉嘉业阳光城业委会和物业违法拆除绿化,小区的绿化是全小区业主共同拥有的,并不是个别楼可以签字授权业委会拆除绿化的,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清楚,然后我去业委会咨询后得知,拓展的40个车位是优先90幢和91幢的业主先行使用的,为什么不是优先小区内一套住房却没有车位的业主使用!
对此,我有几点疑议需要解答
1、小区的绿化是全小区业主共同拥有的,为什么只要周边楼层签字就能授权!是否违法动工!
2、是否别的楼层也可仿效,90幢和91幢这样的做法,只要附近楼的业主签字就可以改建周围的绿化为停车场,如果可以,那么我们楼层接下来也会这样效仿。
3、绿化改建增加的40个停车位,为什么是优先90幢和91幢的业主预定,而不是小区内拥有一套住房却没有车位的业主,据我所知,小区内拥有住房却一个车位都没有的业主大有人在!
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能真正的给老百姓一个答复!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此处为由独立物业负责管理,所在社区已将市民诉求告知物业并协调其加强管理,所在社区已将市民反映问题记录,已将此处上报相关部门,关于市民反映问题,建议可与物业或业委会直接联系沟通反映,电话:65578275。
用的是人家的绿化,当然人家优先。用你们家楼下的绿化停别人的车,你肯定也不愿意。都是这个道理。
绿化是小区共有的啊,不是在你家楼下就是你的啊,那这样别的楼也效仿的话,是否可行呢;我不相信89,90,91幢那的都是一个车位都没有的,如果有的人有房子却一个车位也没有的,是不是要优先呢。
2018-7-15 14: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