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最新的关于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规定文件内容是哪些,我是2016年办理的,那时候人才倾斜内容中包括有组织医疗专家,每年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次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预防保健跟踪服务,所需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列支这一项。但是至今也没有收到免费体检的通知。所以想咨询下最新的相关文件的内容。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阳光问理”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人社局答复如下:早期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向高层次人才倾斜政策中包含免费体检等服务,但也是高层次人才自行前往医院体检而非需要发出体检通知。现我局的执行文件是:太仓市人民政府太政发〔2017〕40号关于印发《太仓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规定》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强市的战略决策,进一步优化我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现就高层次人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有关待遇作如下规定。一、享受对象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二)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双创人才计划”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江苏省技术能手;(三)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人才、苏州市企业首席技师、苏州市技术能手、太仓“娄东英才”工程领军人才、“太仓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获得者;(四)具备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教育部承认)、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二、有关待遇对(一)、(二)、(三)、(四)类高层次人才门诊个人账户每人每年分别增加2000元、1500元、1000元和600元。三、申报办法凡符合条件享受待遇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职能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如还有疑问,请致电53283650详询。
2018-7-4 16: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