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庭在汾湖莘塔老街上有一户86年自建的二楼二底楼房,1990年父亲办了只有他一个人名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后2000年左本可以办房产证的,但父亲没办。2004年父亲过世,该产证保留至今。现家庭中有母爱、哥哥和我3人,父亲的父亲90年过世,父亲的母亲70年左右就过世了。父亲目前还有一个姐姐,四个妹妹在世。请问我们家怎么把这个产证换成我、母亲、哥哥三人共有?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因市民反映的情况不祥,请反映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汾湖国土分局咨询。咨询电话:0512-63135219。谢谢您的关注!
2018-1-7 14: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