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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甪直镇派出所办案民警肆意扭曲案件事实真相!!!

2024-8-20 8:16:4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于2017年8月23日被山水涧茶楼翁某,带领社会人员5人,包括翁某在内共计6人到我正在营业的店中寻滋闹事,并全程参与指挥联合其余5人一起群殴了我。店内监控视频全程清晰的记录下全部案发经过,监控视频中能清晰看到,翁某亲自动手及联合其余5人一起群殴我的事实记录!事后报警,甪直派出所也派人拷贝了店内监控视频,之后甪直镇派出所办案民警只行政处罚1人其余5人不在继续追究。 后续我继续追问案情进展,派出所办案民警肆意捏造扭曲案件事实真相,捏造敷衍案件,编造出一系列不符合案件事实的敷衍(如:第一次回复:我只与其中一人闫某发生纠纷;第二次又改口翁某抓不到为由;第三次又以其余几人抓不到为由;继续开展;近期竟回复:翁某没有动手,其余两人抓不到,证据不足为由,监控视频都能被判定证据不足,那还有什么可以算证据呢???继续拖延敷衍扭曲案件事实真相)
在本人提供店内监控视频事实证据面前,竟还可以肆意捏造扭曲案件事实真相,不作为,包庇翁某及其余参与动手人员!本人提供如此清晰的店内监控视频,办案民警竟肆意扭曲案件事实真相,完全把带头人翁某撇开的一干二净。监控视频中翁某妻子及所谓合伙人也全程观看群殴过程,并为翁某及其参与群殴我的人助威!难道办案民警是真的看不懂监控视频,是偏袒本地人还是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内幕???假如没有监控视频的话,那岂不是更不敢往下想了。。。。至于回复说其他参与动手的两个人说抓不到,参与殴打我的另外5人全部是翁某叫来的!是抓不到还是不抓呢? 如此一个小案件,拖拉一个多月,多次敷衍回复,每次回复都不一样。完全验证了带头人翁某打完所说的:“不要报警,报警也没有用”!
案件编号:j3205065417082300054。此案事实真相:甪直镇(山水涧茶餐厅)合伙人或老板:翁某,因2017年8月22日晚停车堵住我正在营业的店门口,我让他移走,心里不舒服。于第二日带领社会人员(包括翁某在内共计6人)到我正在营业的店内寻滋闹事,全程参与指挥并动手联合其他5人一起在正在营业中的店中群殴了我(店内监控视频全程记录殴打经过,本人保留有原版监控视频,如需要可以随时提供)。 事后报警,由于此人在当地势力较大,又是本地人,派出所只带走1名小喽喽(闫某)其他人均没有到案。案件9月24日晚民警郭警官送来闫某行政处罚书,把此案定为我与闫某因琐事发生纠纷,事发前本人根本不认识所谓的闫某,何来的纠纷!完全把其他人撇开了,还说我提供的监控视屏已经刻成光盘,存档了。各位看看这句话是不是前后矛盾,既然我与闫某个人发生纠纷,监控里面其他5人都动了手怎么解释呢???难道我提供的口供跟店内监控视频,只是走个形式走个过场,敷衍了事罢了吗?后续追问派出所负责此案件的民警竟然回复:要抓的,进一步开展中,人抓不到,等一系列敷衍了事的回复语!派出所墙上悬挂的大字:秉公执法,公平公正,难道到甪直派出所就成了“内涵段子”了吗?
2017年9月17号上午11点许,本人打电话给负责我案件的办案民警郭警官询问此案件进展情况。郭警官电话里有提到"带头人翁某确实在自己的店中"我询问既然翁某在店中为什么不抓捕到案呢?
郭警官回复:"另外两个人抓不到"
带头人在店中都不抓,为何还追究另外两个翁某叫来的人呢?郭警官竟然以另外两个人也动手了为由,另外两个人抓不到!!!在询问下去就转移话题了,我们会跟进等一系列敷衍了事的官方回复语(此通话全程有录音为证,需要本人可以提供)
此案进行到今日(2017年10月02日):案件没有任何进展,本人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因带头人翁某一直不到案,甪直这个地方,我实在不敢再继续开店了,已经搬离,连个体户的人身安全都保障不了的治安地方(当地派出所不仅不作为,还包庇他人,扭曲案件事实真相),不撤等下一轮被报复呀!!!如此小的案件都要拖这么长时间,没有任何进展,是真有翁某口中所说的,甪直是他的地盘,还是相关办案人员收受好处,希望上级有关人员介入调查,尽快还我外来人员一个公道!!!以下为监控视频清晰截图,并保留原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此案尚未终结,您有线索或证据应向办案部门提供。对公安机关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若不服或有异议,在决定书上载有法律救济的途径和方法,请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2017-10-2 1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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