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贴纯粹为法律求援,请不要在后面跟贴不文明或违反有关法律言论.
以下是事实清单:
吴江丽湾域31-36栋400余户业主于2012年以来陆续购买了房产,由于开发商资金问题,迟迟未交房,经全体业主呕心沥血,政府出面监督,终于于2016年1月交房了,当时违约金处理方式是抵扣业主购买地下车位费用,不足的部分业主也都补给了开发商.当时地下车位门闸,划线等附属设施处于停工状态,所以大家也未启用车位.(拍了当时的车位设计图纸)
2016年10月吴江法院宣告开发商破产,同日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2017年12月管理人放风说当时的抵扣行为无效,业主需要现金补交当时违约金的抵扣部分才能拿车位,并说符合符合破产法相关条款.
近日业主再次找管理人交涉,管理人直接说当时购买的车位无效,需要重新购买.而且部分划线的车位编号和原来的位置都不一样了.
由于业主没有组织,非常弱势,也不懂法律. 现希望广大有类似经验的业主,精通法律的相关人士,给受害业主献计献策.
由于不懂法律,大家就是按照直观的公平正义观念理解:我已经付出血汗钱了,现在要在我们家门口把他抢走(车位和其他物品还不一样,车位不能被拿走,想想你买的东西就在那里,但是就要被他人卖走了,心就滴血),就是想不通.
由于管理人非常强大,有专业的律师,完全可以钻法律的空子来伤害弱势业主,但是我们相信借助正义的法律人士的帮助,有经验的业主的提议,一定能利用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无助的业主正在等待各位正义之士的援助!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太湖新城经发局与苏州鼎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了解:丽湾域北区续建工程已经竣工,破产管理人正积极加快推进验收。目前,验收工作接近尾声,涉及验收中消防整改、规划问题,太湖新城、管理人正积极协调解决,争取早日通过验收交房。谢谢您的关注!
希望有关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即符合法律也符合人情,不要寒老百姓的心。
当时,地下车位基本都建好了,只有入口处没有完善,车位线没有画好。而且有的业主要车位,有的业主不要车位,业主相互之间还有违约金买卖的事实。
法律是把双刃剑,好人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利,坏人利用来"合法"伤害别人,就看哪方更专业,以及相关部门如何执行了
希望有关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当政不是打哈哈,踢足球。不要让冬天的大雪冻死了老百姓的心。
2018-1-19 14: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