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昆山兵希高压线动迁,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筑,也同意办理相关产权证。
陆巷小区共有住户85户,其中有16户在2003年提出申请后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有3户在2000年提出申请后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请问,为何同样的房子,他们可以申请下来,当时统一规划的时候,其他所有户要求办理产权却不给一家家办理,里面的情况请开发区领导查实。
2018年8月初,本人通过寒山闻钟再次问起此事,政府领导回复: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研究政策后争取尽快办理该不动产权证。
2018年11月初,时隔三个月,本人继续通过寒山闻钟像昆山市高新区提出申请,政府领导同样的回复: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研究政策后争取尽快办理该不动产权证。(可一点动静没有,也没有积极给老百姓办这事。)
希望寒山闻钟做个见证,看看昆山市开发区办事时效,我不希望政府领导再拖延二十年还不给办,强烈要求昆山市开发区给个准确的时间,这事拖延下来不是老百姓的问题,是你们政府一直以来没有真正的务实的为老百姓办实事,希望不要再继续拖延。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开发区答复如下:陆巷小区共有85户,其中有3户在1998年前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1998年城镇地籍调查时,符合当时土地、房屋登记发证要求,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自2016年6月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后,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登记,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交: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提交以上材料审核通过的。根据土地使用权类型的不同,土地、房产权属无争议的,发放相应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因陆巷小区建造较早1995-1999年,住户部分资料缺失造成暂时无法审核办理,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研究政策后争取尽快办理该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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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09: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