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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私浇土地 并强挖 是否合理

2024-8-17 23:35:2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对于范家村15号在围墙外面公共区域建筑浇地,并且私自强挖土地(是不是只要是公共区域都可以私浇和强挖,并且占为己有)。此行为是否合理??根据国家规定,公共区域道路资源,私人无权处置,私自强挖是否违反公共安全秩序?假如这些也不违反,那每条行驶的马路上,我们都能自己挖掉?请政府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lovemmqm”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与范家村15号的多年邻里矛盾源于您所述该条道路一直无法浇筑,不久前双方达成初步和解 ,故范家村15号才开始浇筑该条道路。但经过了解,又产生新的和解要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故范家村15号将该路部分破坏。照片中挖除部分为15号在近期自行浇筑的部分,该处不影响16号出行。对于15和16号之间存在多年矛盾,所在村亦进行多次协调,也希望双方能够互相理解,化解矛盾纠纷。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20 1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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